台湾立法机构已批准《虚拟资产服务法》(Virtual Asset Service Act),这是台湾首部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法律。该法案要求所有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(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,VASPs)在开展业务前,必须先取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(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,FSC)颁发的牌照。
这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,使台湾跻身亚洲监管最严格的加密货币司法辖区之列,在资产隔离及稳定币规则方面与日本及欧盟保持一致。其监管力度甚至超过香港和韩国,在牌照要求及处罚措施方面更为严格。虽然其稳定币相关规定与美国《GENIUS 法案》相似,但台湾的处罚措施明显更加严厉。
牌照制度框架
该法案取代了此前依据《洗钱防制法(Anti-Money Laundering Act)》(该法最近一次修订于2024年)建立的注册制度,改为更加严格的事前审批制度。
今后,FSC 将成为台湾加密货币行业唯一的监管机构,负责牌照审批、监督管理及执法工作。监管模式也将由过去较为宽松的反洗钱(AML)注册制度,转向类似银行监管的框架,旨在加强投资者保护、维护市场稳定,并符合国际合规标准。
VASPs 必须根据不同业务类别分别申请牌照,包括交易所、交易平台、转账、托管、承销及借贷等业务。传统金融机构同样可以申请相关牌照,从而扩大受监管运营商的范围。不过,该法明确确立了监管目标,即保护投资者、强化监管,并在推动创新与保障消费者权益之间取得平衡。
稳定币监管
法案专门设立章节规范稳定币。其中规定,稳定币发行人必须获得 FSC 批准,而 FSC 只有在征询中央银行(Central Bank)意见后,才可核准发行申请。发行人还必须将100%的储备资产存放于台湾境内金融机构,与公司自有资金严格隔离,并设立信托。此外,稳定币不得支付利息或提供收益;若发行人发生违约,稳定币持有人将对储备资产享有优先受偿权。
支持投资者保护的人士欢迎这些保障措施,而业内领导者则认为,稳定币发行及托管将成为未来合作的重要领域。不过,对于规模较小的运营商而言,则需要面对更高的合规成本以及严厉处罚所带来的风险。
更严厉的处罚措施
该法显著提高了违法处罚力度。例如,无牌经营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新台币1亿元(约310万美元);相比之下,旧制度下最高仅为两年有期徒刑及新台币500万元罚款。
此外,涉及欺诈或市场操纵行为者,将面临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新台币1,000万元至2亿元(约31万美元至620万美元)。这些规定标志着台湾已由过去较为宽松的监管模式,转向亚洲最严格的加密货币监管体系之一。
过渡时间表
法律正式生效后,现有已完成注册的运营商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正式牌照。根据 FSC 表示,其必须于2027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各项配套子法规的制定,以确保法律能够顺利实施。由于台湾的监管框架符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(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,FATF)关于反洗钱及打击恐怖融资的建议,因此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台湾作为可信赖金融科技中心的地位。
如今,全球加密货币监管已由政策制定阶段进入全面实施阶段。稳定币监管、托管规则及信息披露制度目前已在多个司法辖区正式运行。多个报告指出,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(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-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,OECD)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(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)为代表的国际组织,其监管标准正逐步趋同,不过各地区的执法力度仍存在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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